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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中介(海南房产中介好做吗)

admin 发布于 2022-12-17 13:36 浏览: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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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咨询、经纪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活动,适用《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经纪和价格评估等活动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咨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的经营活动。第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四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土地、工商、税务、公安、人事劳动保障、价格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可以依法组织行业协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进行自律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二章 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第六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三)有法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应当有3名以上取得房地产咨询资格证并注册的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应当有3 名以上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者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和3名以上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第八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企业法人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应当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并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者1名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第九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机构章程和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

(四)机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注册证、劳动合同等。第十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终止或变更本办法第九条涉及的事项,应当自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申请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备案证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二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咨询人员、经纪人、经纪人协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参加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取得房地产咨询资格、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执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注册。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注册期满的,持证者应当到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在应聘时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四条 禁止无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有职业资格证书未注册的人员从事房地产中介咨询、经纪业务。

禁止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指派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咨询、经纪业务。第十五条 禁止伪造、涂改、转让、转借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第三章 中介服务行为规范第十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备案证明;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注册证号;

(四)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五)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对象;

(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

(七)投诉方式和途径;

(八)行业组织推荐使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商品房代理销售委托书和符合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海口: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销售安居房

11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销售安居房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海口市安居房已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审核安居房申请资格,选房配售公开透明,上市交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并限定转让对象范围。但近日,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花钱购买海口市安居房准购资格、更改排序入围选房、定向选取满意房源或者私下转让购买指标。

对此,海口市住建局通知,房产中介机构不得发布安居房销售、诱导居民可以买卖安居房准购资格、更改排序入围选房等虚假广告信息;不得为私下转让购房指标、买卖安居房等违法行为提供居间服务。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海口多个安居房项目开展选房、样板间预约参观。

10月30日,海口长秀仕家安居房第三批房源进行选房。海口长秀仕家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与长兴路交汇处东北侧,装配率达52%,总建筑面积约为13.2万平方米。这是海口市首批安居型商品住宅项目,也是海口首个实现主体结构封顶的安居房项目,共规划1027套安居型商品住房。7月27日,长秀仕家通过竣工验收并顺利办理现售备案,预计2022年底交付使用。

10月10日,海口市安居房项目文庭居样板间开放预约。该项目由海南皖鑫置业开发建设,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潭街1号,总建筑面积约为6.2万平方米。房源数量450套,均为全装修交房,户型面积包括100-120平方米三至四房,其中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户型300套、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户型150套。该项目安居房实行政府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单价不高于12000元/平方米。

此前的9月19日,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防范安居房购房诈骗的温馨提示称,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花钱购买海口安居房准购资格、更改排序入围选房、定向选取满意房源或者私下转让购买指标,实施诈骗。海口安居房申请审核涉及行政审批、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健、住建等多个部门,审核流程严格;安居房选房顺序号采用公证机构摇号软件随机产生,选房房号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选房配售全程进行公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安居房上市交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私下转让购房指标、买卖安居房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请广大安居房申购对象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如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到附近派出所或者拨打110电话报警。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认真核查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国贸世贸那边有什么小中介公司

海口国贸世贸那边有:房地产中介代理、美国签证、日韩签证、劳务输出的小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有:海南华联强生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博通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省旅游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多家房企中介被取消了备案资格,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海南省政府已经开启了对房地产市场的严厉打击,未来可能保持对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高压态势。据悉,这次海南省住建厅对外公布,相关违规中介的处罚结果,公告中指出,部分房产中介通过捆绑销售,捂盘销售等方式逃避房价管控政策,还有中介帮助客户骗取购房资格,并没有及时进行手续更改,对于类似情况,海南省住建厅决定对涉及类似事件的多家中介机构和开发商取消其备案资格,暂停其网签的资格,同时对部分大型房地产商进行约谈,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警示力度。

在最近召开的海南省经济会议上,相关人员支出,自从2017年开始,海南省政府用了很大的决定开始摆脱当地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最终实现不错的成果,其2020年的经济增速首次超过了全国平均增长水平,这也意味着这几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海南省长表示,去年前11个月,海南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比降低到了39%,为近几年以来的最低,同时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也降低到了地方财政收入了35%左右,而且海南随着自贸区建设的开展,相关新产业开始蓬勃发展,未来旅游业可能迎来进一步的增长。

早前海南省经济高度依赖房地产行业,尤其是其投资领域,房地产类的投资占到了大多数,而相关税收也占据了政府财税的大量份额,这导致海南经济持续与房地产行业绑定,房价也一路暴涨。

如今这几年,在房住不炒的政策之下,海南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也做出了多轮的调控,最终保证了其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孕育出了其他新的机会。

海口严打房地产销售乱象 处罚17家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

海口严打房地产销售乱象 处罚17家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

中新网海口8月3日电 (记者 尹海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日发布消息称,该局严厉打击房地产销售乱象,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房地产中介及企业,将对17家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进行处罚。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发布的消息中称,为坚决打击房地产市场乱象,维护海口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海口市四个区的执法分局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预付款、虚假宣传、房地产中介未备案销售等违规行为,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房地产中介及企业,共对1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2家房地产项目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共136180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称,下一步将对海口市房地产领域继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对房地产领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切实维护好自贸港房地产销售秩序的健康运行。

17家被处罚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名单如下:

一、对翡翠湖(推广名:公园·上城)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的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商海口碧桂园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拟罚款29000元。

二、对“华闻·书馨花苑”项目未与买受人解除认购书、将2套商铺再次出售的违规行为,对海南华闻置业有限公司依法重罚,按上限拟罚款29990元。

三、对房产中介机构海南房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员工王芳发布未经核实的房源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重罚,按上限拟分别罚款29990元和9900元。

四、对14家未办理房屋中介、房屋租赁备案的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一)对海南运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二)对海南帝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三)对海南盈佳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南城分公司,拟罚款1000元;

(四)对海南盈展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五)对海南恒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罚款1000元;

(六)对海南轻居科技有限公司,拟罚款4900元;

(七)对安家优选(海南)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八)对海南品冠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拟罚款4900元;

(九)对海南经济特区堃鹏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罚款4900元;

(十)对海南聚鑫家房地产,拟罚款4600元;;

(十一)对海南宏图乐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十二)对海南旺家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十三)对海南居海伊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十四)对海口亿点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拟罚款2000元。

(完)

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有房屋中介吗?

有的。

住宅区都会有固定的房产中介来介绍房屋以及购买流程。

房产中介是为消费市场提供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的机构。房产中介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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